天叡駕駛學院學員繳納費用後申請退款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

一、學員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但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分逾新臺幣一千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

二、學員於實際開課日起,且未達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之二分之一。


三、學員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